2023年11月30日15:16 | 来源:
小字号
原标题: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9016元
天津市人社局、市财政局11月29日发布《关于公布2023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》,2023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16元,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2023年1月以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,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3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,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。
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、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,一次性趸缴费月基数按照9016元确定。
问:2023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多少,其应用范围是什么?
答:2023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16元。这一数据既用于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(含个体工商户、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)计发基本养老金,也用于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。
问:2023年1月以来,已经按照2022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办理退休的人员,其基本养老金如何处理?
答:2023年1月以来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,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3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,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。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,直接按照2023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基本养老金。
问:哪些人员可以一次性趸缴费?按什么标准趸缴?
答:2011年6月30日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、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,可以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至缴费满15年。趸缴时,月基数按照9016元确定。(记者 廖晨霞)
(责编:李丹、崔新耀)
分享让更多人看到
推荐阅读
客户端下载
- 评论
- 关注